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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律师辩护陆XX“聚众斗殴罪”一案,仅判处缓刑!

聚众斗殴罪被判处缓刑---顾律师辩护陆XX被指控“聚众斗殴罪”一案,检察院要求判处实刑,但法院最终采纳顾海峰律师的辩护意见,对被告判处缓刑。(注:缓刑的意思,通俗的讲就是暂时不用坐牢了,回家接受考察。考察合格就永久不用坐牢了。)

 

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:

  (一)多次聚众斗殴的;

  (二)聚众斗殴人数多,规模大,社会影响恶劣的;

  (三)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,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;

  (四)持械聚众斗殴的。

  聚众斗殴,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、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 

联系方式:
顾海峰 合伙人律师
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(嘉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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